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书画网

秦代书契概况
    秦统一六国以后,对杂乱多体的六国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作了一次规范整理。为了推广这统一的成果,为全国使用的文字提供准确的范本,以秦文为基础,“(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摘、大篆,或颇省改,是谓小篆”。当时没有纸张、印刷,书于简帛,不便传播,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刻于碑石,以供观摹传习。这种字体,都是长方形,线条光洁。结构整齐,装饰性、工艺性很强。自有文字书写以来不曾有过这样的精整严密。
    据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说:“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字书,八曰隶书。”这种将字体与用途混杂分类,反而把间题弄混乱了。就字体说,实际上秦时只有三种:大篆、小篆、(秦)隶体。其他只是因用途不同、载体不同和成书方法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样式,不能算作不同的字体。比如“摹印”,就是根据印面的大小、形式、人印字数,将大篆或小篆适当地安排,不讲究写,而讲究布局和契刻,线条具有非书写所能达到的效果(按现代说法,应归篆刻,不属书法)。又如“鸟虫书”,不过是将篆书笔画写成鸟蛇虫鱼之状,加强其装饰性,近乎现今的美术字,不是实用书写文字。如果就载体言,有的刻在兵器上,有的刻在货币、陶器上,有的刻在兵符、权量上。真正以书写为终极效果的只有简书、帛书等,许慎反而没有提到。其实秦时,既有刻于碑石作字体示范的小篆,也有继承前代普遍使用的大篆。简策已是先秦就有的文犊形式,早期用大篆,小篆颁布以后改用小篆。除了作为标准的字体刻于碑石的《琅玡台刻石》、《峰山碑》和史籍上记述的《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等为严整的长方形字体和匀齐的线条外,其他出现在增帛、简策、陶器、瓦当、诏版、权量、刻符、玺印等上的字体,随小篆、隶体出现的早晚和刻、写、制作工艺的不同,而各有形态差异(如简牍上稍有变异的篆体就成为后来所称的简书)。所有这一切,许慎通称
之为“书”。不像今人,以毛笔写出的叫书,以刀刻于石上的称碑刻、篆刻,其他如美术字之类根本不承认是书法。那时,只讲求文字基本结构的规范性,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法,适当变动其体式以适应载体的形式是完全允许的。那时也没有什么供实用之外的“观赏性书法”,凡书写都为实用。就像人们对建筑、服装、各种用器的创造一样。不为实用,就根本不会有书法,而在创造或制作过程中,又有从不自觉到日益自觉的审美效果的追求。即便是实用书写,也明显地反映出书写者对字形构架等审美效果的考虑。惟其如此,所以不同材料、不同功用产生了不同的成书方法,出现了不同审美效果的形式面目。如果仅仅从书体风格面目看,人们几乎看不到那许多受书、刻符、权量、诏版、简帛文字与刻之于碑的小篆标准体有什么联系。比如简帛文字自由书写,就很少有标准小篆那种圆劲对称、匀整流转的直线和弧线,但小篆公布以后的简帛书却实实在在按小篆的基本结构书写,只不过它随工具和载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面目,就像今天简化汉字颁布后,人们各以毛笔、钢笔、圆珠笔写出自己的书体一样,字体相同,书体各殊。
    虽然不同的载体、不同的成字方法,有不同的形式效果,被人称为“多体”,实际在隶书未产生以前,各种书体的变化,都可归于篆字的范畴,基本特点就是以单一的线条范形构字,而不要求线条本身的变化。只有隶体产生,并成为自觉的体势,才算是一种新的文字体—因为线条讲求变化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隶体产生前的文字,各种不同用途的文字,都是以线条范形,是篆体按不同需要以不同条件作具体运用。在各种不同需要下运用,古人运用得很熟练、很自然,如同今天熟悉正书的人可将其变为适应各种需要的美术字一样,即使有变化增减,也不失真书形体。秦汉玺印中各种缪篆那么生动,就是这个原因。无论怎样变化,人们觉得合理。不过,无论怎样变化,注重结体而不大注重线条的粗细轻重变化,因此才不失篆书特色。   孙晓云书法作品精选
  秦代书契概况(2)
    隶书就不同了。虽然在结体上它还有小篆乃至大篆的基础,但它讲求线条的轻重变化,讲求不同的笔画形势。这在李斯等人创造的标准小篆中是绝对没有的。它不只是写出线条,而且讲求写出点画的形势资质,当然它也自觉地将运笔由圆转变化为方折,将字形由长方形变为扁方形。但这还不是最根本的。最根本的是隶书讲究篆书所未能讲求的线条运行中的轻重提按、顿挫扭转,让点画在运动中体现出筋骨血肉的生命意象来。这是书法史上一次划时代的革命。
    隶书怎么出现的?
    书史上只讲了实用需要的原因,没有讲艺术上的原因。可以推想,如果仅仅嫌大篆太繁,把笔画减少就行,为什么小篆之后出现隶体这样的笔画、结体;连章法的安排也不同于篆书?或者为什么隶书是这样的笔画,而不是一下变出正书的笔画来?
    作为长期被书史忽略的问题,书法美学不妨研究一下,并力求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
    从作为样板的小篆如《峰山碑》之类看,或从刻在兵器、权量上的小篆看,都找不到可以启发隶体创造的契机;但如果我们把大量的简帛书,特别是战国的楚简或秦简找来看看,就会发现:以毛笔在细窄且有一定弧面的简条上写出如玉筋般匀称的字迹,就会感到不像在平整的石面上那么容易。因而在任务紧迫,时间不容许精工细描时,就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潦草现象:这种快速地随势而成的笔画,确实不如小篆平整匀齐,但它却与人的心律暗合,显得生动有致,不经意中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审美效果。还应看到,在竹简上作字,一笔一画,墨少画不显,墨多又成浓团,因而常常出现起笔重、收笔轻,随势出现一些碟式和随意与气势拖出的长画,也是不经意为之却因生动而有审美效果的形式。把这种笔势搜集整理,就成了用笔并不复杂,形势却生动的“隶”势。在一条条的简上书写,’只能注意到字距而不存在行距,所以韦编以后就成为只有字距没有行距的篇章了。当汲取它的形式规范为隶体时,虽纸张已出现,书写已能在宽展的纸上进行,人们也还是保留了这种有字距没行距,或字距大于行距的习惯。有意克服这种审美惰性的人,才特别注意纠正这一点。但正方格内的扁方字,也仍造成字距大于行距的效果。
    有人从秦代和秦以前的简犊书上看到一些与隶相似的笔画,便说“隶书产生在小篆以前和同时”,我们认为这就把问题弄混乱了。—事实是:这种简帛上简写、速写的大小篆,其无意出现的笔法启发了隶体的创造,但它终究是大小篆的简写、速写,对隶书的创造有启发,但它不就是隶书。“秦既用篆”指的就是这些。紧跟秦之后的汉代人比我们清楚这一点,才说这话的。由于地域辽阔,六国文字,彼此间既互相汲取,又各有自己的写法,但也都是大篆。李斯既取了大篆的基本形式,又按秦国的基本字式予以省改,这就是许慎所称的小篆。它既有严谨的长方形式,又有装饰性极强、线条匀细的结构,实际上也很难写。为了实用,人们在简策中简写、速写,不仅将那些非圆转齐一的笔画仍有所保留,而且笔画在小篆的基础上更为简便化,齐整的圆弧变成了不规则的方折,弧形的线条变成了方折的笔画,从而形成了书写便易、更利于实用的字体。程邀等人受其形体的启发,受其审美效果的诱引,把费时费工的篆体笔势彻底废除,将随意而成的一些笔法予以整理,成了隶体,所以很快推广开来。我们不能以隶书产生之前的简、速书用于篆书中,有某些为日后隶体所极取的笔势,就认为那时已有了隶体;也不能以为无体势、笔画的启示,无群众性的审美心理基础,隶体就可以由个别人随意创造出来,就能在群众中推广。隶体的创造,有实用的目的(便于书写),同样也有审美效果的考虑,不然不会出现那么丰富多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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