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书画网
李瑞清的做作
“求篆于金”、“求分于石”是李瑞清书学的两大标帜,这即是说,他本人对帖学之不屑,对碑学的尊奉,完全取与清代碑学家相同的立场。
这个判断的反面涵义即是李瑞清对同时代的书家基本上不持肯定态度。邓石如、杨沂孙在他看来是“皆缚于石”,吴大微的大篆也不合他的心意,对于吴昌硕的态度更是微妙:他闭口不提吴昌硕的石鼓文成就,却对吴昌硕所绘弥勒像赞不绝口。吴昌硕年长李瑞清约十五六岁,在沪w字亦先于李瑞清,故尔这种抑此扬彼具有明显的矛盾心态。最有趣的是李瑞清逝世后,吴昌硕与王一亭合挽一联,上联谓“对酒龄尘,结习阳冰,三宿共谁扣碧落”,而碧落碑在李瑞清眼中是“学则坠入魔道”,两相比较,差之千里,由此可见李瑞清与吴昌硕道不相同,平时往来也不会太密切。至干他与沈曾植的关系,则以他赞同《兰亭序》为伪品,服膺李文田的
“三可疑”之论,曾遭沈曾植的反对呵责,想来在书学观点上也不会是同道中人,唯他曾与康有为联名公车上书,早期估计会有一番往还,但后来也淡漠得很。
李瑞清的书法体式较多,能作十分工稳的小楷,而书札尺犊行草挥洒,尤为精妙,但他本人最引为成功的北碑、分隶之书,却令人难能赞同。至少,在他的北碑分隶中,我们看到了二种奇怪的形象设释立场,它背后又必然包含了一一个奇怪的观念立场。
崇尚北碑必然以石刻为契机,李瑞清能提出“求分于石”,本身也包含了‘个碑学系书家的共同立场:以石刻存在的效果为基准。这当然是一个很有成效的基准,它帮助历来许多书家如邓石如、伊秉缓、何绍基、吴大微等成就一代伟业,就是吴昌硕、沈曾植、康有为等近代大师,也无不惠沽于此。但石刻的剥蚀残缺是年久风化的必然结果,以笔追刻以纸追石,刻舟求剑一定不会讨好O故而吴昌硕写石鼓文,明明原碑剥蚀,但他还是用笔动作一气呵成而不故为伍泥。康有为写《石门铭》也从无故意颤抖之习气。这是一个书家对毛笔控制运用的必然习惯,只有李瑞清不如此。他的“求分于石”并非是求气质神韵,而主要却是在纸上求出颇抖掣屈的锯齿型效果。最明显的例子,是他平生最嗜《郑文公碑》,誉为uIi探散A、自制伟格,傍采五凤、掇其醇古”,自己亦因善临此碑而成大名。但当时市肆之所以竞相称誉李瑞清临书的理由,却是他能不同于旁人,把书法线条写得如同锯齿一般!
这当然也不失为异军突起。颤笔用得好,当然也足以传达石刻剥蚀之趣。问题又在干李瑞清的颇笔几乎是一种规律性很强的刻板排列—他的颇笔语汇十分简单而缺少变化,除了令人奇特之外,在审美上几乎没有什么价值,要耐人寻味更谈不上。
有人说这是他的失误,是大醇小疵贤者不免,有人说这是他在海上禽字粗制滥造的恶果,他不得不出奇以炫众,更有人说这是他故意玩世,是为了迎合民初海上的廉价口味。 但不管如何,他的颤笔为世所垢病是毫无疑问的。相传他有一段感叹世风日下的表白“挽近俗士,风化所靡,未解执笔,便言汉魏。目未涉乎鼎彝,心更昧干碑揭,俭腹虚造,附以诡术,以鼓弩为雄强,以僻诞为奇伟,妍嗤杂揉,朱紫乱矣”。以此衡之他自己若何?
以颤笔为“诡术”惊世骇俗,正是李瑞清书名叫响的关键,但也是他在艺术上走下坡路的起点。于是我们看到,在他w书沪上之后,沈曾植曾对他有过一劝,希望他能“纳碑入帖”。这四个字的意图很明显:是要他将幕仿石刻剥蚀的颤抖“碑”笔纳入自然畅顺的“帖”笔以纠其弊,沈曾植当然不便直斥,但他的劝导的确颇有深意存焉。
检讨‘下李瑞清的失误所隐藏的深层原因是很有必要的。说他是玩世名士气,我以为不完全是。这些遗老对自己的名声重视得很,未必会有魏晋人超脱世俗的气度与胸襟。说他是粗制滥造也不完全是。当李瑞清为遗老之时,他整日作书,时间充裕,毋须粗制滥造以应衣食之需。我以为在他的失败中,应该包含了一种渴求创新、试图摆脱前人案臼自出新意的良好愿望,只不过他最后未能遂志罢了。写北碑如何绍基、赵之谦者多矣,特别是赵之谦,碑学其表帖学其里,线条以顺畅清润为尚,聊无碑学气格。李瑞清的颤抖旨在使线条粗溢不畅,因此,他出此险招也许是针对赵之谦的余风也未可知。
李瑞清的做作(2)
这本来是个很好的愿望并且很有可能成功—以涩取劲向来是碑学系书家的终南捷径,李瑞清本人也有出众的学识与功力,他的成功应该指日可待,但却失败了,何也?我想,当他那颤抖的《郑文公碑》临书为市井里人津津乐道但却遭到同道们的垢病时,他一定很失望,但却未必会意识到自己失败的原因所在,因此他仍然是迷茫的。
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理由限制了他的成功。他是偏于学者型的人术沈曾植说他才比祝枝山,我认为他与祝枝山相去千里。他更像赵孟颊以下的守成者—或许较近于文徽明一流人物。此外,他在光绪甲午中进士,亦被选为庶吉士,庶吉士隶属翰林院,由进士中学术优秀、擅长书法者担任。在光绪年间,这种擅长书法者必然是以擅长平整光圆的小楷、馆阁体为主要遴选标志—在碑学派篆隶名家看来,正是千篇一律的“俗书”。李瑞清能被选为庶吉士,证明他写刻板的馆阁体很有能耐。
从馆阁体到粗犷的北碑大书是一个了不起的艺术转变,李瑞清完成了这种转变。但这只是个表面现象—他对书法的千篇一律观念已有了个先人为主,又以性格并不狂放不羁,于是,当他选择了北碑“求分干石”之后,他的创作底蕴却告诉他,缺乏可以自由挥洒的先天意识。石刻的剥蚀风化本来是一种无意识的随机的存在,但经过了李瑞清以庶吉士的眼光加以筛选,却构成了‘一个在本质上与馆阁体并无二致的颤抖造作的习气:它同样是刻板无变化的。于是,我们看到了有趣的悖论现象:追求颇笔是为了打破平板追求变化,但经过李瑞清那令人感动的努力之后,颇笔却失却应有的功用,成为新的平板僵滞的表现形式。p-}
刘廷探是李瑞清在政治上的垫友。丁巳张勋复辟,刘廷探是主要参与者并亲自草拟各种谕旨,李瑞清在丁巳复辟时也曾被封为“学部侍郎”,两人交谊非同一般。刘廷探挽李瑞清联,对他的书法作出了颇有深意的评价。原联录如下:
“书法世谓集众长,吾独喜其近吴兴华亭而益妙,
天意岂终无悔祸,奈何不能忍晦冥风雨以须臾。”
一副遗民不甘失败的心态跃然纸上。但细玩上联,以李瑞清终身嗜北碑,又以《郑文公碑》驰誉天下,其颇笔人言晓晓之论,刘廷踩却一概视而不见,对他最格格不入的赵孟顺、董其昌书风(当然还能带出馆阁体俗书)却表示“独喜”,仅仅是出于遗民心理,通过馆阁体上仰圣恩?显然不是。那么是真的偏好赵萤不欲北碑?是则置李瑞清本人的意愿于何地?我想,其中掺杂着的,应该有刘廷深对李瑞清那颤抖做作的用笔大不以为然的倾向,赵董之类尽管靡弱,毕竟还不做作,李瑞清那行篇一律的锯齿形的线条却更难令人容忍。刘廷深不是书法家,他只凭文人的直觉,但对走火入魔的艺术家而言,听听文人的直觉选择并无坏处。
对李瑞清的颤抖做作进行批评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他的业绩。一旦他放弃这种做作,比如在轻松自如的气氛中挥洒信手作书札尺犊,常常会有一些惊人妙笔。但是,临《郑文公碑》一路的书风是他本人最负盛誉,影响最大的书法成就。评价李瑞清如果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对这一事实抱回避态度,那也很难说是正确评价了他的价值。从我们的立场上说,只能以他在近代史上最负盛名的书风(也许并不是最成功的)作为主要评判对象—我们评价的是他的历史作用而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高度。此外,李瑞清能从北碑中抽取出一个很合乎逻辑但却实在不算高明的锯齿形线条作为基本语汇,至少也表明他在对北碑书法进行诊释方面具有某种特殊的启发价值,这是一种可以生发的价值,特别是在与吴昌硕、沈曾植、康有为等成功者相比时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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