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书画网

易象与书法的文化语境         书法理论的原初形态是泛化的,这不仅表现在观念的多维性方面,也表现在书法的审美性与文字工具性矛盾所导致的理论阐释的融合性方面。也就是说在最初的书法理论中对文字理论的阐释也构成一个相关的课题。文字(书法)直接构成文化的存在语境,因此,书法本身即成为文化的存在形态并全面体现出文化的整体性原则—书法艺术产生于中国的语言和思想,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它又反过来塑造了中国的语言和思想。“汉语是围绕着‘名’这个实体发展起来的语言,具有绝对价值的‘名’帮助人在现象世界中行动,依赖了名,人给予生活以秩序,‘名’因此获得巫术的宗教的、精神的实践的动能。因为无论是为植物分类,还是驯养动物,无论是创造物品.还是治国理民,无论是祈祷上苍,还是祛除妖魔,都少不了要定名一一‘名’的力呈和它的丰富的蕴藉都转移到代表‘名’的汉字中,汉字就是‘名’的具体化、物质化,使‘名’在时空中获得形体,得以存在。”(熊秉明语)由此,书法在中国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一门艺术,其文化本源的决定因素要远远大于书法本身的形式规定,也即是说书法艺术化实现的途径是文化参与的结果而不是书法形式的自我给定。汉字“名”的性质以及对这种“名”的阐释和追认便构成书法理论与文字理论的交织融合。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汉字的文化语境才奠定了书法理论的基础。因此,如果要在一种体系分类原则的支配下,将对文字的阐释从书法理论中分离出去,那么,书法理论的早期存在也就变成空洞虚幻的了。
      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在整个中国文化体系中论观念的影响和笼罩没有哪一种观念体系能够超乎《周易》的影响之上,它几乎积淀、结构为中国文化的原型。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伴随着古代文化的进程,《周易》的影响无处不在。《周易》作为典籍成书较晚,但其理论内核——易卦的诞生却可以上溯到远古,这可以从文献上得到证实:
      古者庖栖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
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
      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
焉。
      易象思维模式在奠定了中国文化基本精神的同时,其卦象本文也直接促进文字〔书法)的深化发展,并由此培育了中国书法的艺术观念。从汉字的发展历史来看,八卦虽然与文字并不具有同构的关系,八卦本身也并非文字,但八卦在文字系统落后于思维系统的文字早期发展阶段,确实起到了替代文字的作用。八卦“象”的思维模式及天人之际的巨大的涵盖力为早期十分粗糙而又走投无路的文字开辟了一条通途,有效地为文字的发展在冥冥中规定了与其自身相类似的生存模式:观物取象、立象尽意。
      易象思维模式构成书法的本源。而这种思维模式也同构地显现在书法理论的观念结构中。早期书法理论对书法的阐释便是立足于观物取象的立场。   也就是说,对书法的认知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形式问题,在形式的背后还潜存着重大的文化命题——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早期书论中,“象”不是单维的,
  “象”与“意”构成主客体的关系,这便是“立象见意”,对“象”的关注实际上还寄寓着天人之际的哲学思考。这决定了早期书法理论对书法的审美把握始终维系在主体层面。
      在书法理论批评史上,“象”与“意”构成了一个母题与文化审美原型,可以看到,从东汉开始它的演绎流变直接构成了理论批评史上书法审美范畴的生成、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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