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幽兰

「艺术」不完全相同。在欧洲,传统艺术长期为科学,其基础为技术。欧洲语言的「艺」(art)字,字源为拉丁文ars,与「技术」(technique)的词源同为希腊文「技术」(techne)一字,两者皆意指机械式活动。反观中国「艺」字,则未指出「技术」此义。其词源为「种,耕」,有「修养,发展」自己的人格之意思,另外,中国传统文人的艺术理论,一般不提「技术」而强调「精神状态」。
西方没有中国所谓的「书法」;用欧洲语言翻译书法为「美的写法」为一项误解。中国书法与西方所谓「书法」相反,西方所谓「书法」非指装饰图案或华丽的写法,基本上是指日常书写的审美、技术上的发展。今日书写是藉由笔或键盘来完成,今日书法艺术地位实际尚可同于绘画地位,为非所有人之共同活动,且书法成为只有艺术家才会选择的艺术表达方式之一。
在欧洲,艺术是属于科学的,并在近代对人类的发展作出贡献。在文艺复兴时期,理论家认为当代艺术高于古代,此点在传统中国是不可能的。传统西方艺术与中国艺术十分不相同;在中国,艺术家为政权之保证,及思想手法,同时艺术也用于个人修身。在传统欧洲,艺术属于科学,以技术为基础,以探索为目的、甚至作为征服天下支用。艺术也成为思想宣传工具,特别是宗教宣传;此方面似乎与中国传统艺术的目的教相近。
中国的革命自然使传统思想产生变化。但在艺术实践及词汇归类方面,西方与中国保持不同的造型习惯。中国传统上艺术作品的创作并不限于美学、思想、道德、宗教或教育上的独一性,但是创作经验与创造者内在经验相互交会。因而,在理论上,「客观」地描写作品并非重要。中国共有的艺术经验,是将艺术家或艺术作品相比分类,是为鉴定艺术家而非鉴定作品。换言之,所谓的艺术理论是把艺术家作一比较:譬如某某艺术家在某某艺术家之上。艺术家被分门归类为「上等」指带有神气之艺术家 (即所谓神品);「中等」为妙品;「下等」为能品,「上之上品」为自然。然而,并不包括「美」、「崇高」、「和丽」、「悲剧」等审美归类。以艺术品为媒介,理论家鉴定的是观者及艺术家间所呈现的关系,而非艺术品及画题。书法为非写实及非模仿艺术,故成为中国审美归类最佳代表。艺术作品在中国与西方的价值观十分不同;在中国,艺术作品仅被视作物品,令人惊讶的是,此观念延续至今,物品一但失去实用价值时便毫无意义可言。
「美」非中国传统实用的沈美观,但实际上存在一种参考的准则,即「自然」。此「自然」为文化或人为艺术之最高点,且有不断地被规格化的危险;尤其是以此「自然」为准则来审视艺术家及艺术作品。而且更确切些,「自然」又同时归类为审美(既理论)和艺术(既技术)之项。奇怪的是,今日的评论家及艺术家还沿用此种归类方式,并同「不谐和」、「丑怪」、「堕落」、「腐烂」归类在一起 [20][20]。
反观西方艺术作品鉴定理论,对艺术作品的描写、评论、分析,以及作品对观者的影响,(即情感影响),皆有详细的记载。严格说来美学为一种感觉理论,即作品感受之分析。西方美术形态(即美、丑、崇高、和丽、悲剧、喜剧等类型)应用于作品时,艺术评论所针对的是作品本身,与创作者无关。此种美感标准首先与肢体美相互联系,即人体各部分的比例标准。自从文艺复兴提出人体美代表小宇宙,为「地球上美最典型代表」后,西方评论及理论家依据此点,试图确定作品鉴定之客衬标准,故当代艺术中的「毁坏」、「丑恶」、「恶」和「崇高」、「浪漫主义」等审美标准分不开。在「浪漫主义」观念中,艺术家为社会排斥的独立个体,而艺术为唯一摆脱困境的先验方法 [21][21]。
    艺术市场的世界化引起中西方艺术的交会,此交会偶尔引起误会或互不了解,但似乎同时也相互交流与并进;由于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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