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佚名 判决书 郭庆祥正在仔细查看判决书 在范曾画室中,大白墙上悬挂着十多张大幅宣纸,所有画面出现的都是相似的“钟馗”模样的人头像。 新浪收藏讯 2011年6月13日,知名收藏家郭庆祥在京表示,已收到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结果中要求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且赔偿人民币7万元。郭庆祥表示,这个判决不公平,在艺术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之间的法律界限画错了,为了维护文艺批评和学术争鸣的权利,一定要上诉。同时郭庆祥还强调,输赢不重要,也不是目的,最终还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文艺批评以及文艺批评家的权力。 郭庆祥称,流水线生产的作品不是艺术创作,一定不是艺术家的情感表现,因为它是一个类似于机器复印的过程,没有情感内涵,也不具备艺术感染力,更不具备时代精神。 2010年5月26日郭庆祥在《文汇报》争鸣栏目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表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没有点名地批评了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流水线作画”现象。 郭庆祥在文章中写道:“这位名家其实才能平平,他的中国画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他画来画去的老子、屈原、 谢灵运、苏东坡、钟馗、李时珍等几个古人,都有如复印式的东西,这样的作品是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的,没有真正的艺术价值。 我认为,这位画家的这些大同小异、毫无艺术个性的礼品画,最多只值数百元。” 同年6月24日,《文汇报》“争鸣”栏目刊登了著名文艺批评家谢春彦的《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一文,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还是以卖得火、吹得火、势得牛的范三官人为例,那种仗势霸气,硬而实软,华而不实,稀缺内养,呆板颟顸的笔致,貌似清雅的俗绿恶青,掺了些墨抑或石绿的冷赭肤色,手与足的结构亦并不合理协调的搭配,哪里还有什么好灵魂在耶!” 2010年9月,范曾一纸诉状将郭庆祥、谢春彦及《文汇报》告上法庭,要求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谢春彦赔 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要求《文汇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 1 2 3 4 5 > >> >>| 相关内容 《守成与腾飞——卡尔多雕塑与范曾绘画联展》在京开幕 图 姚大伟 范曾与中外新闻工作者谈“中国文化与‘中国梦’” 图 郭昱 郭庆祥质疑《万山红遍》成交真实性 应妮 范曾诉郭庆祥案作出终审判决 高素娜 范曾赢了官司但被确认流水线作画 唐晓诗 2011美术报年度人物揭晓 郭庆祥重社会担当入选 马黎 郭庆祥被判赔范曾7万元 表示将上诉(图) 冯秋红 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佚名 范曾状告郭庆祥案终于要开庭了 詹皓 范曾首登胡润艺术榜榜首 总成交额3.9亿元 杨文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