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诉郭庆祥案作出终审判决 来源:中国文化报 文章作者:高素娜 本报讯 (记者高素娜)沸沸扬扬的“范曾诉郭庆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侵犯名誉权”案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郭庆祥上诉,维持原判决。判决书对昌平区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中“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的认定予以纠正;对郭庆祥文章观点本身予以肯定;对一审判决中回避和没有确认的范曾“流水线”作画的基本事实也予以确认。 终审认为,郭庆祥撰文对其认为艺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评论,呼吁“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值得肯定。但是,其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使用的“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贬损他人人格的语言,与文章所谈论的基本事实并无直接、必然联系,已超出了评论的合理限度。因此,原审法院认定这篇文章带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构成对范曾名誉权的侵害,并据此判令郭庆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无不当。郭庆祥应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二审判决后,范曾方面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郭庆祥对结果表示不满,称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郭庆祥说:“我认为法院不该给文艺评论立标杆,笔墨官司理应笔墨打。我只是对事不对人地提出批评,并无主观恶意地去侮辱范曾。对美术界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揭露和批判。” 相关内容 《守成与腾飞——卡尔多雕塑与范曾绘画联展》在京开幕 图 姚大伟 范曾与中外新闻工作者谈“中国文化与‘中国梦’” 图 郭昱 郭庆祥质疑《万山红遍》成交真实性 应妮 范曾赢了官司但被确认流水线作画 唐晓诗 2011美术报年度人物揭晓 郭庆祥重社会担当入选 马黎 郭庆祥被判赔范曾7万元 表示将上诉(图) 冯秋红 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佚名 法院判决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佚名 范曾状告郭庆祥案终于要开庭了 詹皓 范曾首登胡润艺术榜榜首 总成交额3.9亿元 杨文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