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艺术教育,以文学、音乐、美术等为艺术手段和内容的审美教育活动。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是培养审美观念、鉴赏能力和创作能力。以培养鉴赏能力为主,创作能力为辅,使受教育者在欣赏优秀艺术品的实践中学习审美知识,形成审美能力。
艺术教育是对艺术知识、理论和艺术感受力、创造力、表现力的教育。是美育的基本内容、方法、特征和目的之一。先秦孔子认为人格教育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即发端于诗教,完成于乐教。儒家在学校教育中设礼、乐、射、御、书、数等“六艺”教育,其中就包含了以艺术教育为中心的审美教育。荀子认为“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艺术教育不仅感人至深,而且可以“移风易俗”。
内容:
(1)艺术知识,包括艺术理论、艺术批评和艺术史;
(2)艺术欣赏,包括对艺术作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感受和鉴赏能力;
(3)艺术创作,包括创作艺术作品的构思和表达能力。